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5]3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8
实施时间: 2005-4-8
失效时间: 2018-9-6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51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要求,请一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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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xls    
附件2:印花税核定征收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doc    
附件4:印花税(核定征收)纳税申报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7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8-9-6
实施时间:20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