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贵州价格信息网》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4]10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20
实施时间: 2004-4-2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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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物价信息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减免税的报告说明》(黔价信[2004]0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来文中提出的《贵州价格信息网》收取的入网费的免税申请函复如下:
  一、你中心应按规定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办理纳税登记。税收减免应按程序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后逐级上报。
  二、《贵州价格信息网》的成员向你中心缴纳的入网费属于借用杂志宣传物资信息,应按“服务业-广告业”的税目照章缴纳营业税,不能减免。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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