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7]160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9
实施时间: 2007-10-2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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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主管地税机关要做好审核权取消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和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奖励的相关税务管理工作;做好对获奖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备案登记工作;对获奖数额较大的科技人员应纳入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管理;加强对科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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