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大中专学校困难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人社发[2010]4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教育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4-27
实施时间: 2010-4-27
失效时间: 2010-4-2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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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
  根据《关于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粤府办[2009]56号)、《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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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大中专学校困难学生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资助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2:各区社保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