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黄果树旅游[集团]公司等企业缴纳国有资源使用费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5]233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31
实施时间: 2005-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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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安顺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黄果树旅游(集团)公司等企业缴纳国有资源使用费能否税前扣除的请示》(安市地税呈[2005]40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收取和交纳的各种价内外基金(资金、附加)和收费征免企业所得税等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22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办发[2002]19号)、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风景名胜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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