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10]3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2-26
实施时间: 2010-2-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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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200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全面实施的第二年,也是应用新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的第二年,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全国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汇算清缴工作的培训、宣传工作
  正确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要内容,也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体现。各级地税机关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断加强税收软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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