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废止]
发文文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5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4-27
实施时间: 2010-5-28
失效时间: 2015-4-21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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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2010年4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28日起实施。
  主席吴定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其他组织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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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
发文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令2015年第2号
发文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5-4-21
实施时间:201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