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7]175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9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1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两个减负”的要求,经省局2007年12月21日第七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现通知如下:
  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期申报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全省统一提高为3000元。按次申报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仍按每次(日)100元执行。
  2007年12月29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