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9]17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19
实施时间: 2009-2-19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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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2008年12月31,国务院第546号令废止了《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资企业和组织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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