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5]78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2
实施时间: 2005-8-2
失效时间: 2009-2-25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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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船使用税等税种的征管工作,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35号)和《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9号)(以下简称“两个通知”),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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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税源汇总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黔地税发[2009]22号
发文部门: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2-25
实施时间:200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