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车免征车船税或给予财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8]10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21
实施时间: 2008-10-21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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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为了扶持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车免征车船税(第一种方案)或给予财政补贴(第二种方案),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第一种方案:对同时符合下列五项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车,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暂免征收车船税。
  (一)依法取得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资格;
  (二)在城市中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
  (三)营运票价经物价部门审批确定;
  (四)营运车型为大型、中型载客汽车;
  (五)供公众乘用并承担部分社会公益性服务或执行政府指令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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