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激励政策促进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10]3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0-3-24
实施时间: 2010-3-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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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14号),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对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分别实行核定基数、超收或增收奖励的财政激励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经省政府批准确定的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和城市新区(以下简称新区)。
  二、政策内容
  (一)对集聚区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全返、一定三年”的财政激励政策。以2009年为基期,核定集聚区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收入考核基数,2010—2012年,各集聚区当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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