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08]1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4-14
实施时间: 2008-4-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0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对己认定且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享受税收优惠的软件生产企业可按《通知》规定继续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
  2、主管税务机关对《通知》附列执行到期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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