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外经贸部关于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1996]外经贸审发第558号
发文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文时间: 1996-11-4
实施时间: 1996-11-4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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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沈阳、长春、哈尔滨、济南、杭州、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外经贸委,国家商检局,本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外贸中心,本部直属总公司(含华润、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外经贸部关于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外经贸部关于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外经贸审计工作的严肃性,督促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意见,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和改进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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