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喷气织机和自动络筒机及其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07]6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7-19
实施时间: 2007-7-19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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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喷气织机和自动络筒机及其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50号)转发给你们。各地接通知后,请进一步做好国家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进口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并深入相关企业了解情况,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提出退税申请。各县市申报材料统一请省辖市财政局汇总,并于8月15目前报我厅,再由我厅汇总后上报财政部。
  附件:财政部关于调整喷气织机和自动络筒机及其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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