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10]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3-9
实施时间: 2010-3-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0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经信委(经贸委、经委)、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