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开具税务证明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法[2010]7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12
实施时间: 2010-7-1
法规类型: 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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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地税系统开具《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以下简称《税务证明》)工作,市局在广泛征求区县局、分局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开具税务证明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税务证明》开具工作是加强国际税源控管和外汇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局应充分重视,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提高效能。国际税务管理部门要发挥综合管理作用,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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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附件中《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台帐》和《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开具情况统计表》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