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的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地税发[2010]4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30
实施时间: 2010-3-3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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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有关规定,现对《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的补充通知》(川地税发[2000]121号)作如下修订:
  一、 删除第一、四、五条。
  二、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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