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申报市财政支农项目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农[2002]42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2-3-11
实施时间: 2002-3-1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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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农口主管局、农口总公司: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关于申报市财政支农项目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2年报送项目的时间为4月15日前,项目申请标准文本附后供参考。
  附件:关于申报市财政支农项目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一、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根据《市财政支农资金实行滚动预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农[2001]316号),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申请市财政支援农村生产支出资金类、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类、地方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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