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预算支出“节”级科目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预[2001]225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1-11-27
实施时间: 2002-1-1
失效时间: 2006-12-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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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规范支出范围和细化部门预算的编制。财政部制定的《2002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在《2001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基础上,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总体安排和预算管理的实际需要,作了重大修改,制定了新的“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除财政拨给企业的各项支出(如用于企业的基本建设支出、挖潜改造资金、流动资金等)外,“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适用于一般预算资金安排的其他各项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并结合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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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财法[2006]272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6-12-11
实施时间:2006-12-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京财法[2008]1218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8-6-25
实施时间:200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