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包干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劳社医保[2010]97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4-29
实施时间: 2010-5-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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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劳动保障局:
  现将《宁波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包干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宁波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包干办法(试行)
  一、包干对象
  享受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已按规定办理市外长期异地定点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已实行异地就医委托结报办法的地区除外),可办理门诊医疗费当年个人账户资金包干手续。
  二、包干支付条件
  已签署《宁波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当年个人账户资金包干协议》(以下简称“包干协议”)的参保人员,包干年度内未发生门诊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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