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变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汇缴结算账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注协[2010]1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注协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0-4-29
实施时间: 2010-4-2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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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我会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存账户做了变更,为理顺资金缴存关系,准确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相应的账户,提高资金收缴效率,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费收入缴存账户不变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应上缴的团体会费和各机构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上缴的个人会费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非执业会员应缴的个人会费缴入省注协结算账户。
  二、除会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省非税收入专户
  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注册会计师报名考务费、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注册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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