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柳州新实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处置粉煤灰是否征收增值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8]47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14
实施时间: 2008-8-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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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柳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柳州新实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处置粉煤灰是否征收增值税的请示》(柳市国税发〔2008〕149号)悉。批复如下:
  鉴于柳州新实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实公司)将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发电机组静电除尘收集的全部干灰、沉渣池排放的灰渣、新灰塘贮存的煤灰进行处置,粉煤灰的处置权属于新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新实公司销售粉煤灰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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