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化造林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农[2001]129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1-7-19
实施时间: 2001-7-19
失效时间: 2006-12-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4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市财政支农资金实行滚动预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绿化造林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化造林资金指市级安排的农村造林和林木保护补助费。
  第三条 市绿化造林资金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市政府确定的重点绿化造林工程。
  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市级绿化造林工程资金的使用范围
  1、重点绿化工程;
  2、郊区城镇绿化美化工程;
  3、中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财法[2006]2727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6-12-11
实施时间:2006-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