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排污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废止]
发文文号: 京财经一[2001]73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1-4-26
实施时间: 2001-4-26
失效时间: 2008-6-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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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排污费资金的管理,促进污染防治,改善首都环境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排污费是指排污者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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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京财法[2008]1218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08-6-25
实施时间:200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