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充分发挥注税行业职能强化税源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10]8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28
实施时间: 2010-4-28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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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保障税收收入,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协税、护税功能,优化纳税服务,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防范执法风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企业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需派人实地开展注销清算工作。对提供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可简化税务清算流程,及时为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严格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对连续两年亏损、当年弥补亏损额在50万以上的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提供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其他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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