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对2002年度农业税收票证管理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财农税[2003]341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3-12-17
实施时间: 2003-12-17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湖州
阅读人次: 26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三县二区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税收票证管理,按照省财政厅农税局的统一布置,市局对2002年度所有农业税收票证管理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如下:2002年度全市共领用票证619550份,填用512285份。其中:市本级领取211550份,填用201972份,作废2933份;德清县财政局领取126000份,填用91354份,作废2572份;长兴县财政局领取170000份,填用116823份,作废1238份;安吉县财政局领取112000份,填用102136份,作废103份。从上述所领取、填用的数量看,各县(区)财政局均能严格执行《浙江省农业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做到不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