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税收分析 税款征收 税源管理 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互动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国税征[2007]26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0
实施时间: 2007-12-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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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处室、直属机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税源一体化管理的意见(试行)》(浙国税征[2007]1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切实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税收分析、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相互脱节,信息阻隔,征管整体效能不高的问题。市局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丽水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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