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电[2009]1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4-29
实施时间: 2009-4-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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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要进一步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确保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实施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当前地方配套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署对部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审计调查后反映,地方配套投资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中地方配套投资到位率低,审计调查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到位率仅为45%。二是地方配套投资配套责任主体不明确,有些地方在转发国家计划时,没有明确省、市、县等各级政府配套投资的数额和比例。三是有的省级政府将该地区的配套投资任务转移给市、县政府,但因市、县政府财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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