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市本级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企业缴费比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舟地税发[2007]2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18
实施时间: 2007-9-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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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定海、普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各分局、稽查局,各有关缴费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249号)和《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浙社保综[2006]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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