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国税办[2008]5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10
实施时间: 2009-11-1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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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各分局:
  现将《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征退税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征退税衔接工作的领导,充分共享征收、管理、稽查、出口退税管理等信息,实现征退税的有效衔接,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骗取出口退税。
  二、明确征退税衔接内容,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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