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放市级、中央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后有关管理、工作交接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企二[2001]43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1-3-21
实施时间: 2001-3-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外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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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我局《关于下放市级、中央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财政财务管理权限的通知》(京财企二〔2001〕311号)规定,现就市级、中央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下放企业)下放后的财政财务管理具体事项和工作交接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政财务管理事项
  (一)办理财政登记
  管理职能下放后,各区县财政局应根据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管理登记办法的通知》(京财合〔1996〕1213号)规定,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下放企业的财政登记(包括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并于每季度初向市财政局报送企业财政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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