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15
实施时间: 2010-3-1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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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快税款入库进度,加强国家预算收入管理,实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国库间的信息共享,将于2010年3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基本业务流程
  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扣缴税款前,税务部门、纳税人、商业银行(信用社)三方必须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绑定委托缴税账号。
  (一)纳税人申报后,税务机关向国库系统发送扣款请求;
  (二)国库校验扣款数据的逻辑关系无误后,转发扣款请求给各商业银行(信用社);
  (三)商业银行(信用社)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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