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重新占有登记和换发新的产权登记表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企一[2000]140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0-8-23
实施时间: 2000-8-23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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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属各总公司(主管局)、计划单列集团: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重新占有登记和换发新的产权登记表证工作的通知》(财企〔2000〕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各区县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属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计划单列集团(公司)应严格按照财政部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产权登记是企业资产与财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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