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信用担保机构建立风险准备金和财政有限补偿担保代偿损失制度的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京财经一[2001]30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1-2-23
实施时间: 2001-2-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担保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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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关村科技园区信用贷款担保体系的建设,防范、控制和分散担保风险,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以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智力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支持对象的政府出资发起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信用担保机构应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担保评估制度、反担保制度、风险责任准备金制度、债务追偿制度,与贷款银行签定比例担保协议,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开展信用贷款担保业务,防范、控制和分散化解担保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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