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二手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舟地税发[2006]44号
发文部门: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9
实施时间: 2006-12-29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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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定海、普陀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处室、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规范二手住房交易的税收管理,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二手房交易契税计税基准价的通知》(浙财农税字[2005]24号)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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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二:二手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核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