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舟地税函[2007]81号
发文部门: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3
实施时间: 2007-10-23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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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地方税务局,定海、普陀地方税务局,市属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地税发[2007]80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此文件及省局关于贯彻落实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视频会议精神,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1、我市的土地等级划分和相应税额标准制定工作采取各地自行调查测算,分区域制定标准,市局综合平衡,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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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__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