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划分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舟地税函[2008]27号
发文部门: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3
实施时间: 2008-3-13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舟山
阅读人次: 47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定海、普陀地税局,市属各分局、稽查局、相关处室: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和《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浙政发[2007]50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舟山市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函》(浙地税函[2008]89号)文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