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
发文文号: 人社厅函[2010]157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0-4-12
实施时间: 2010-5-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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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报送的《关于山东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鲁人社〔2010〕1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从2010年5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760元、620元、500元调整为920元、760元、600元。
  二、请你厅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发布的文件报我部备案。
  请你厅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工作,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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