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转发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外[2000]179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0-10-20
实施时间: 2000-10-20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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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有关主管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市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完善外债转贷款项下外汇管理,便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单位办理外债转贷款登记、开户和偿还等业务,现将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外汇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际字〔1999〕18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北京市的情况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办理登记:
  除转贷协议中规定以人民币偿还的项目,北京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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