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国税征[2005]17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9
实施时间: 2005-6-29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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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国家税务局本级各单位,市地方税务局本级各单位:
  为给纳税人提供更优质快捷的服务,加强国地税协作,提高税务登记效率,经湖州市国家税务局、湖州市地方税务局研究商定,从2005年7月1日起,由湖州市国税局、湖州市地税局共同设立税务登记联合办证窗口(以下简称“联合办证窗口”),依法联合办理湖州市本级范围内纳税人税务登记的相关事宜。为更好地开展联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现有的税收管理体制下,通过联合办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深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纳双方成本,提升湖州市税务部门的综合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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