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定额调整及未达起征点的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国税征[2005]26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8
实施时间: 2005-10-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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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国家税务局,吴兴分局、南浔分局:
  现将《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浙国税征[2005]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加强未达起征点户税收管理
  随着起征点政策调整,全市有近15000户个体工商户被认定为未达起征点户,占我市所有纳税户的三分之一,未达起征点户面广量大。同时由于未达起征点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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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未达起征点户).doc    
附件3:调整个体工商户定额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