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字[2000]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0-3-1
实施时间: 2000-3-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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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最近,国务院第281号令发布了《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国家公务员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行政处分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职能管理部门,要带头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将《规定》的要求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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