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总工会转发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综[2000]24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总工会
发文时间: 2000-2-29
实施时间: 2000-2-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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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总工会,各市属单位行政、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统一全国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文件精神,现将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统一全国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通知》(财综字〔1999〕18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市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经批准建立的工会组织,依法按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向建会单位收缴工会经费时,应出据财政部统一监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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