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地税政[2007]115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9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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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本级各税务分局:
  现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标准的通知》(湖政发[2007]8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政策宣传。政策调整后,各税务分局要利用讲座、培训、辅导、自办刊物等,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的调整情况,耐心解释政策规定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确保新政策顺利贯彻实施。
  二、加强税源管理。各分局要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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