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台州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台财经发[2005]9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台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5-11-22
实施时间: 2005-12-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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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环保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台州市人大《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台州生态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共同制定了《台州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附件:台州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台州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台州市人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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