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集中减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发[2009]1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9-2-5
实施时间: 2009-2-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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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的通知》(浙劳社老[2008]125号)下发后,各地积极行动,周密部署,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了2008年度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集中减征工作,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省委、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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