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统计制度[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财发[1996]18号
发文部门: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发文时间: 1996-9-4
实施时间: 1997-1-1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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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武汉、成都、广州、南京、济南、杭州市分公司,总公司营业部:
  现将《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统计制度(暂行)》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保财产保险总公司,以便修改完善。
  特此通知。
  附: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统计制度(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险总公司)系统的业务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的作用,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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