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征[2005]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6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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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二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代开发票范围和对象
  (一)外县(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原则上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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