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加强税务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7]45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31
实施时间: 2007-10-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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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外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加强税务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10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要求,严格加强户籍管理、税务登记证件管理和发票管理工作。要强化对纳税人的动态监控,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环节强化税源管理;加强对税务登记证件管理,对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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